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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生银行为何被罚1.145亿元?理财、同业等业务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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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7月16日,银保监会公布了民生银行、浦发银行、交通银行、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。四家银行均被处以4000万元以上的罚款,其中民生银行处以罚款金额。最大的,可达万元。处
7月16日,银保监会公布了民生银行、浦发银行、交通银行、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。四家银行均被处以4000万元以上的罚款,其中民生银行处以罚款金额。最大的,可达万元。处罚信息显示,民生银行共发生31起违法违规事件,其中16起与理财业务相关。
银保监会表示,检查发现民生银行、浦发银行、交通银行在同业、理财业务分别或同时存在以下问题、委托贷款:内控管理不健全,业务制度不健全,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整改,甚至屡次违规被查处;风险隔离不到位,理财产品之间、理财产品与自营业务之间的不当交易仍时有发生;产品管理不规范、不完善 落实“穿透式管理”要求,部分理财产品未准确登记、报告和披露基础资产信息;资金投入不合规,违法为房地产市场或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的情况依然存在。
根据银保监会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》,民生银行有31项违法违规事实: 1、监管发现问题,反复调查; 2、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; 3、责任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不到位; 4、内部制度管理不充分,个别制度与监管要求相冲突; 5、配合现场检查不力的; 6、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; 7、经营数据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送的。 8、未严格执行金融投资合作机构名录管理; 9、理财业务整改转型不符合监管要求; 10、理财产品收入违规调整; 11、理财产品收益支付不合规; 12、理财违规调整营业利润; 13、利用内部账户拦截金融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入,承担风险资产; 14、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资产调整收益; 15、理财产品未实现账户对账户匹配,单独托管; 16、理财产品投资清单不真实,合格投资者资质不审慎; 17、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投资杠杆水平超标; 18.公募理财产品持有的单一证券市值比例超标; 19、公开发行 理财产品持有的流动资产比例不达标; 20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规范; 21、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; 22、理财产品托管不是尽职调查; 23、委托资产违规开展管理业务; 24、同业业务未实行专营部门制度; 25、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健全; 26、同业业务授信统一管理不到位; 27、再贴现票据违规折现投资资产未真实反映票据规模的; 28. 会计不规范; 29、发行虚假结构性存款产品; 30、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对应资产未计提资本金; 31、委托贷款客户资格审查不审慎。
不难看出,违反第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的16项行为均与理财业务有关。
今日,民生银行回应称,银保监会处罚相关事项源于银保监会2019年对民生银行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目前已按照检查意见落实整改,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。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,坚持全面从严治理,依法合规经营,不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水平。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程杰
文章来源:《财讯》 网址: http://www.caixunbjb.cn/zonghexinwen/2021/0716/1549.html